關于202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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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3-07-04 15:12來源:湖北省人事考試網

鄂人社考〔20239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省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3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0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工作,現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經濟》(客觀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客觀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客觀題)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主、客觀題混合)4個科目。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參加1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增報專業)的人員須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后方可報名,通過應試科目后方可獲得成績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包括: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10個專業。

二、考區設置及報名要求

考試報名實行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居住地為湖北省的人員可在湖北省內報名參加考試。

202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區設置武漢、黃石、黃岡、鄂州、咸寧、孝感、隨州、十堰(神農架)、襄陽、荊門、荊州、宜昌、恩施、仙桃、天門、潛江、省直考區。

各地住建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報考全科增報專業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各地人社部門負責對報考免2科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本人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告知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他人代簽承諾制報考告知書。報考人員承諾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試報名條件作出承諾,并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報考人員應當按照考試組織機構核查規定和要求提交或補充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對逾期或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對不實承諾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要求,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自2023年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起,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報名地考試機構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三、報考條件

(一)“考全科”報考條件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要求,自2022年起,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調整如下:

1.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茖W歷,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 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 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 取得工學門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為進一步明確報考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學歷專業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部門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專業對照表編制了新版專業對照表,詳情請見網址:http://www.cpta.com.cn/testCondition/1070.html。自2022年起,首次報考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參照新版專業對照表內容選擇允許報名專業;2022年以前曾報考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且滾動期內存在有效成績的應試人員,仍可參照原專業對照表內容選擇允許報名專業。

(二)“免2科”報考條件

符合考全科報考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 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 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埔陨蠈W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增報專業”報考條件

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四、考試大綱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大綱以《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大綱(2018年版)》為準。網址: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1811/20181105_238245.html。


、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2373日900713日2000。

(二)網上注冊核和資格審核時間

202373日900714日1700。

(三)網上繳費時間

202373日900715日1800。

)網上準考證打印時間

202394日900910日1400。

準考證打印網址:http://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

)考試時間

資格名稱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科目名稱

一級建造師

99

9001100

建設工程經濟

140017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910

9001200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140018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件(需與報名證件保持一致)原件方可參加考試。

、考試收費依據和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鄂價費〔2015〕139號)和《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號)規定,《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收費標準為61元/人·科;《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收費標準為70元/人·科。

、違紀違規處理

人事考試部門在事中事后進行抽查監管,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報名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應試人員,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有關規定,由證書簽發機構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在考試結束后對答卷進行雷同檢測和認定,認定為雷同答卷或發現報名、考試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規定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違紀人員信息將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公布,對嚴重、特別嚴重違紀的考生將通報考生單位(社區、村),中國共產黨黨員考試違紀的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處理。

、有關要求

在考試組織實施過程中,各地要與當地衛健、教育、公安、網信、經信等部門密切協同,確??荚噲竺敖M織實施安全、平穩、順利。

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得指定任何培訓,不得與任何培訓機構有合作關系。

附件1. 報考注意事項

2.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3.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式樣)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

2023628     


附件1

報考注意事項

一、報名流程

報考人員應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簡稱網報平臺,下同)進行報名。

(一)網上注冊

報考人員在首次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先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進行照片處理并上傳照片。

新報考人員注冊信息增加學歷、學位證書編號、學歷層次、培養方式、畢業學校、畢業時間、所學專業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報考人員需在注冊庫中補充學歷、學位證書編號等信息。

報考人員及時注冊或按要求完善已注冊信息,報考前需認真閱讀報考條件和信息填報說明要求,了解不實承諾后果,守信踐諾。

(二)注冊核查

注冊核查分為在線自動核查、在線人工核查。

在線自動核查:

1. 報考人員身份證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或者是社??ǖ目稍诰€自動核查。

2. 報考人員學歷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專以上(含大專),學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圍內的,可在線自動核查。

3. 學歷學位信息不在自動核查范圍的2002年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報考人員,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學位的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上傳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PDF格式學歷、學位相關驗證/認證報告(含《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認證報告》),進行網上在線核查。

4. 報名材料上傳。報考免2科且符合在線核查要求的報考人員須上傳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書、聘書原件電子掃描件;報考增報專業且符合在線核查要求的報考人員須上傳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原件電子掃描件,進行在線。

在線人工核查:

5. 其它身份證類型無法通過自動核查的,請上傳身份證件原件電子掃描件進行線上人工核查。

6. 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在線自動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上傳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PDF格式學歷、學位相關驗證/認證報告(含《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認證報告》),進行在線人工核查。

7. 外學歷、學位請登錄報名系統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進行在線人工核查。

(三)報名核查

8. 適用告知承諾制人員報名核查流程。

報考人員開始報名,填寫報名信息,通過在線核查,適用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以選擇報名處理方式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按是否需要上傳材料要求,上傳報名所需材料,確認報名信息。

注冊和報名核查在線通過且級別是考全科人員可免予核查。免予核查需滿足以下條件:

①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已作出承諾的;

②身份、學歷學位信息已經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

③所學專業與允許報名專業匹配;

④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中無記錄的。

(2)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按要求上傳所需材料、確認報名信息后,進行線人工核查。

9.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人員范圍和報名核查流程。

(1)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2)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人社部第31號令),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3)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并通過注冊信息在線核查后,按要求上傳所需材料,進行在線人工核查。

10. 適用告知承諾制人員申請撤回的報名核查流程。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報名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進行在線人工核查;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此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四)在線人工核查范圍:

1.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相關事項的;

2.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3. 撤回承諾申請的;

4. 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無法自動核查通過的。

(五)網上繳費

資格核查通過后報考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報名注意事項

1. 注冊庫中的姓名、身份證號信息無法更改,請考生注冊時認真核對準確。

2. 用戶注冊時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唯一的,請考生填寫本人真實有效的手機號碼;如手機號碼有變化,請及時更新。

3. 審核前,報考人員可以自行取消確認修改其它報名信息。

4. 報考人員繳費前修改報考級別后,需按新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5. 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不允許修改報名點、報考級別、報考科目等報考信息。其有關個人信息需要更正的,需在報名結束前持本人身份證、報名表到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辦理。

6. 用戶名或密碼遺忘可通過注冊郵箱或手機號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證到當地考試機構重置密碼。

7. 需要發票的考生,請于考試結束一周后,省直報名點或武漢報名點的考生在工作日期間持本人身份證到省人社廳綜合服務大樓附樓二樓領取,其他市州報名點考生到當地考試機構登記后領取。代領人還須攜帶代領人本人身份證和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

8. 請考生盡量選擇承諾制報考,按網報流程進行報名。如有問題請致電當地或省直人事考試機構咨詢電話,咨詢電話詳見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工作日:9001130,14301700)。市州及省直資格審核聯系方式詳見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及行業主管部門官方網站或報名表。

、應試人員注意事項

1. 應試人員應試時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造成雷同答卷,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2. 《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3個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為主、客觀題混合科目,共包括10個專業,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3. 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直尺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紙錾蟼溆胁莞寮埞嚾藛T使用,考后收回。

附件2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考試名稱

級別

 

   

034.一級建造師

04.

考全科

02. 公路工程

1. 建設工程經濟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03. 鐵路工程

1. 建設工程經濟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04. 民航機場工程

1. 建設工程經濟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05. 港口與航道工程

1. 建設工程經濟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06. 水利水電工程

1. 建設工程經濟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11. 市政公用工程

1. 建設工程經濟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034.一級建造師

04.

考全科

12. 通訊與廣電工程

1. 建設工程經濟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通訊與廣電工程)

15. 建筑工程

1. 建設工程經濟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16. 礦業工程

1. 建設工程經濟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17. 機電工程

1. 建設工程經濟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02.

免2科

02. 公路工程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03. 鐵路工程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04. 民航機場工程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05. 港口與航道工程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06. 水利水電工程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11. 市政公用工程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034.一級建造師

02.

免2科

12. 通訊與廣電工程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通訊與廣電工程)

15. 建筑工程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16.礦業工程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17. 機電工程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01.

增報

專業

02. 公路工程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03. 鐵路工程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04. 民航機場工程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05. 港口與航道工程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06. 水利水電工程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11. 市政公用工程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12. 通信與廣電工程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通信與廣電工程)

15. 建筑工程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16. 礦業工程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17. 機電工程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附件3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

告知承諾書(式樣)

一、基本信息

(一)辦事事項名稱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

(二)報考人員信息

姓    名:                   

工作單位:                   

身份證件類型:               

身份證件號碼:                   

二、告知內容

(一)證明事項名稱

××××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

(二)設定證明事項的依據

××××職業資格制度規定、考試(評價)實施辦法。

(三)證明的內容

報考人員符合考試報名條件、免試部分科目條件中關于學歷、專業、學位、專業工作年限,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職稱等方面的要求。

(四)承諾的方式

由報考人員本人采用電子方式承諾,一經提交即具法律效力。

(五)核查

考試組織機構依據報考人員作出的承諾為其辦理報考相關事項,并綜合運用在線核查、現場核查、協助核查等方式,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的承諾信息進行核查。報考人員應當按照考試組織機構的規定和要求,在規定期限內以規定方式提交或補充提交有關證明材料??荚嚱M織機構對待核查人員不進行成績數據和證書相關操作。報考人員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六)不實承諾的責任

報考人員承諾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其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規定處理,包括將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通知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并視情況向社會公布等。報考人員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七)承諾書公開的形式、范圍、時限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等規定,考試組織機構、考試主管部門根據事前、事中、事后核查情況,通過對外服務場所、門戶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開告知承諾書全部或部分簽署人員名單、所簽署告知承諾書全文或部分文本,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三、報考人員承諾

本人已認真閱讀本告知書,對承諾內容及不實承諾的責任已充分知曉。在此,我鄭重向考試組織機構承諾:本人符合本項考試報名條件,填報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實、客觀,愿意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并接受處理。

報考人員簽名:                 

承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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